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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包头市综治委评为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典型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15:43    来源:


我校2016年综治工作受到包头市、青山区表彰

2016年底,包头市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典型经验评选活动,对全市92件典型经验进行评选、审核,我校获得三等奖,是包头市唯一获奖的学校。

2016年底,青山区综治办对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我校被评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典型。青山区综治办在《青山区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通报》中,对我校发挥学生在校园综治维稳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学生校园综治联盟,构建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6年全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校坚持综治管理精细化,“双排查”常态化,着力构建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校园交通事故,未发现黄赌毒和防范工作面上的事件,保持了校园安全稳定。(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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