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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6:25    来源: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形势下,包头师范学院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责任心,带领广大师生,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努力创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促进了学校的全面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经中华诗词学会考察,我校符合中华诗词学会关于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评定标准,我校及我校文学院被授予“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学校坚持把创建“诗教先进单位”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举措,认真制定相关方案计划,扎实做好诗教工作,积极开展师生读诗、写诗、诗词培训、诗词采风活动,以诗教人、以诗育德,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诗词育人,特色诗教”的文化素养品牌。2014年被内蒙古诗词学会命名为“内蒙古诗教先进单位”。2015年我校开始申报创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2016年9月通过了中华诗词学会“全国诗教先进单位”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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